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目的
本经纪商规则规定由 IDSX(交易所)接纳、就 IDSX 上市交易的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提供经纪服务的个人或实体所须遵守的要求。本规则旨在确保经纪商公平、诚信、专业地对待客户;维持适当的监管许可、系统、控制和财务资源;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确保提交至 IDSX 的订单来自经适当授权且可识别的客户;妥善管理客户账户、钱包和资产;防止未经授权、滥用或操纵活动;保存准确的账簿记录;并配合 IDSX 的市场监督、合规及监管工作。
1.2 适用
本规则适用于 IDSX 接纳或认可的每一经纪商。经纪商须遵守本规则、IDSX《一般规则》《交易规则》《市场行为规则》、适用的结算、托管及钱包要求、产品专项规则、IDSX 通知、程序、技术规范与指示,以及所有适用法律。如本规则与适用法律冲突,以适用法律为准。
2. 经纪商的定义
2.1 经纪商
经纪商是获 IDSX 批准、为客户提供与 IDSX 已交易或可交易金融产品有关服务的实体。在其监管许可及 IDSX 批准范围内,经纪商可以开立和维护客户账户;办理客户准入和身份核验;接收客户指示和订单;将客户订单传送或路由至交易参与者;如另获交易参与者资格,直接向 IDSX 交易系统提交客户订单;提供面向客户的交易技术;安排结算或托管服务;向客户提供结单、确认及交易资料;以及提供 IDSX 批准的其他服务。
2.2 经纪商身份不自动赋予交易接入权
获准成为经纪商并不自动赋予直接接入 IDSX 交易系统的权利。经纪商拟直接向 IDSX 市场输入订单,须另行满足交易参与者要求,除非 IDSX 明确另作决定。未获交易参与者资格的经纪商须通过获批的交易参与者路由订单。
2.3 独立的监管身份
获 IDSX 认可或接纳为经纪商,不构成政府或监管牌照,不代表获准提供金融建议、持有客户资金或资产、提供托管服务,亦不代表获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经营。经纪商须自行确定并持续持有其业务所需的全部牌照、登记、豁免、同意及监管许可。
3. 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
申请经纪商资格者须令 IDSX 信纳其依法成立且在注册地信誉良好;拥有适当的所有权和治理架构;具备充足的运营、合规和技术能力;有足够财务资源支持拟开展的业务;设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及适当的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和制裁合规安排;维持适当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控制;配备合格人员;并适合参与 IDSX 生态。
3.2 监管许可
经纪商须持有其经营或提供服务的司法管辖区要求的全部登记、牌照、许可或豁免。IDSX 可随时要求提供监管身份的证明。如经纪商依赖豁免,IDSX 可要求法律意见、专业顾问书面确认、支持该豁免的证据或其合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3.3 海外经纪商
IDSX 可接纳在新西兰境外注册或受监管的经纪商。海外经纪商须证明其依法可提供相关服务;在适用情况下遵守适当监管或专业标准;其司法管辖区在反洗钱、制裁及市场诚信方面获 IDSX 接受;IDSX 可取得监督所需的合理资料;且不存在会实质妨碍其遵守 IDSX 规则的法律限制。IDSX 可对海外经纪商施加额外条件。
4. 客户准入
4.1 客户身份识别
经纪商须在允许客户通过 IDSX 提交订单或取得证券前,建立并核实每名客户的身份,并保存足以识别客户及(如适用)最终实益拥有人之资料。
4.2 个人客户
对个人客户,经纪商须取得合理所需资料,以确认其法定姓名和出生日期;相关的国籍或公民身份;适用时的居住地址及税务居民身份;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络资料;账户代他人操作时的实益拥有人;以及适用法律或 IDSX 要求的其他资料。
4.3 实体客户
对实体客户,经纪商须取得合理所需资料,以确认其法定名称、司法管辖区及法律形式;注册或成立资料;注册办事处或主要营业地点;董事或同等控制人及获授权账户操作人;所有权、控制架构及最终实益拥有人;业务性质;要求时的资金来源或财富来源;以及适用法律或 IDSX 要求的其他资料。
4.4 持续尽职调查
客户尽职调查并非一次性义务。经纪商须建立流程,合理更新客户资料;审查较高风险客户;识别所有权或控制权的重大变化;监测异常或可疑交易;筛查制裁名单;并在客户资料无法继续核实时采取适当行动。
5. 客户资格与司法管辖区
5.1 获准客户
经纪商须确保客户依法可接触相关产品和市场,并在适用情况下考虑客户所在地、投资者分类、年龄及法律行为能力、产品限制、证券发售限制、制裁限制、转让限制、以及发行人或 IDSX 施加的限制。
5.2 受限制司法管辖区
经纪商不得明知而允许来自禁止或受限制司法管辖区的人士违反适用法律或 IDSX 要求使用 IDSX 产品。IDSX 可不时公布或通知受限制司法管辖区名单。
5.3 产品限制
客户获准使用经纪商服务,不代表其自动符合 IDSX 每项上市证券的交易资格。经纪商须执行 IDSX、发行人、适用证券法、结算或托管服务商或其他主管机关通知的产品专项资格限制。
6. 客户账户
6.1 唯一客户识别码
每名客户须获分配可与其经核实身份关联的唯一识别码。IDSX 合理要求时,经纪商须传送或提供足够的客户身份资料,使 IDSX 能够还原交易活动。
6.2 禁止匿名交易
禁止匿名或虚构客户账户。经纪商不得明知而允许身份不明的实益拥有人交易;设立旨在隐藏客户身份的账户;允许掩盖实益拥有权的账户共用;或安排账户以规避适用合规要求。
6.3 综合账户
IDSX 可允许经纪商采用综合账户架构。经纪商须保存完整的底层客户记录,并能在无不当延误的情况下识别任何交易所涉实益客户。为市场监控、监管查询、制裁合规、调查、公司行动、持股限制或其他正当市场目的,IDSX 可随时要求提供底层客户资料。
7. 钱包与数字证券
7.1 获批钱包
如 IDSX 交易证券以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表示、记录或转让,经纪商须确保客户证券仅转入适用 IDSX 钱包框架批准的钱包。
7.2 钱包核验
将外部钱包关联至客户账户前,经纪商须采取合理措施核实钱包拥有人或控制人身份;确认钱包由相关客户或获批托管人控制;确认其与相关证券技术兼容;确认其不受适用制裁或限制;并落实 IDSX 的其他要求。
7.3 白名单钱包要求
如 IDSX 或相关证券采用钱包白名单,证券不得转入非白名单钱包。经纪商不得故意协助规避钱包白名单或投资者资格控制的安排。
7.4 向第三方转让
如直接将代币转至身份不明或未经批准的钱包会规避必要的投资者身份识别、转让限制或登记要求,客户不得仅以此方式转让 IDSX 交易的数字证券。经纪商知悉有人尝试此类转让时,须采取适当措施,例如拒绝转让、冻结或限制相关功能、要求补充身份资料、通知相关托管人或过户代理、通知 IDSX,或采取适用法律要求的其他行动。
7.5 场外转让
场外转让仅可在 IDSX 规则及证券适用条款允许时进行。即使没有发生撮合交易,IDSX 仍可要求在交易所系统记录场外转让。
8. 客户订单
8.1 授权
经纪商代表客户提交订单前,须取得客户适当授权。
8.2 订单资料
经纪商须保存足以记录每笔客户订单的资料,包括适用时的客户识别码、证券、买卖方向、数量、订单类型、价格或定价指示、接收及传送时间、修改、撤销、成交详情,以及接收指示的人员或系统身份。
8.3 及时处理
客户订单须公平、及时处理。经纪商不得故意延迟客户订单,以为自身、其他客户、关联方、雇员或第三方谋取不当利益。
8.4 订单优先次序
经纪商汇总、排队或处理多个客户订单时,须维持公平且一贯执行的订单处理程序,不得不当优先处理自营、雇员或关联人士订单而损害客户订单。
9. 最佳执行与订单路由
9.1 执行安排
经纪商须维持合理安排,以求公平执行客户订单,并考虑客户、相关证券、可用执行场所、价格、交易成本、流动性、成交及结算可能性、执行速度及规模。
9.2 不保证最佳价格
除非有合理依据支持,经纪商不得声称客户必定取得当时可得的最佳价格。
9.3 订单路由
经纪商通过交易参与者路由客户订单时,须按合理标准选择该参与者;了解重要路由条款;监测服务质量和可靠性;按要求披露重大利益冲突;并继续对客户履行自身义务。
9.4 路由付款与奖励
订单路由产生的重大付款、回扣、佣金或其他经济奖励,须按适用法律及经纪商利益冲突政策管理。路由安排不得不当损害客户利益。
10. 客户资产与客户资金
10.1 一般原则
经纪商仅可在依法获准时持有、接收、转移或控制客户资金或客户资产。
10.2 分隔保管
经纪商持有客户资金或资产时,须作适当安排以区分客户财产与自身财产,并遵守适用法律要求的分隔或信托安排。
10.3 使用客户资产
除非适用法律明确允许且客户同意,经纪商不得为自身账户、清偿另一客户义务、担保自身义务,或以不符合客户授权的方式使用客户资金或资产。
10.4 对账
持有或控制客户资金或资产的经纪商,须按其业务及适用法律所需频率进行对账。任何重大差异均须及时调查和纠正。
10.5 第三方托管人
通过第三方托管人持有客户资产时,经纪商须对该托管人进行合理尽职调查并实施适当监督。
11. 费用与收费
11.1 披露
经纪商须清楚披露客户应付的重大费用,包括经纪费、佣金、交易、托管及结算费用、区块链或网络费用、外汇及账户费用,以及其他重大收费。
11.2 不得误导收费
如存在被隐瞒或误导性展示的重大强制收费,经纪商不得将服务描述为“免费”或“零佣金”。
12. 利益冲突
12.1 冲突管理
经纪商须维持合理安排,以识别、管理并在适当情况下披露利益冲突。
12.2 相关冲突
潜在冲突包括经纪商自营交易、持有发行人权益、与保荐人或承销商或做市商的关系、订单流付款或路由奖励、雇员交易、关联投资产品,以及与特定证券或交易挂钩的报酬。
12.3 客户优先
经纪商不得滥用客户订单资料或客户机密资料为自身或他人谋利。
13. 自营交易与雇员交易
经纪商进行自营交易时,须维持合理控制,防止滥用客户订单、非公开资料、发行人机密资料及市场敏感资料。雇员及关联人士交易须受适当政策及监督约束。
14. 市场行为
14.1 禁止行为
经纪商不得明知而协助构成或意图构成市场操纵、洗售、旨在制造虚假市场的对敲订单、虚假挂单、分层挂单、操纵收盘价、制造人为价格、制造误导性交易活动表象、内幕交易、抢先交易、未经授权交易,或其他滥用或扰乱市场的行为。
14.2 客户活动监控
经纪商须维持合理系统以识别可疑或异常客户交易。监控措施应与经纪商规模、客户群、交易量、产品及业务模式风险相称。
14.3 向 IDSX 报告
如行为可能重大影响市场诚信、有序交易、证券结算、所有权或转让,或遵守 IDSX 规则或适用法律,经纪商须及时通知 IDSX。
15. 金融建议
15.1 执行服务与建议的区分
IDSX 的批准不授权经纪商提供金融建议。经纪商提供推荐、个性化建议、投资组合管理或其他咨询服务时,须确保拥有全部必要监管许可。
15.2 交易所不作推荐
经纪商不得声称证券获准进入 IDSX、发行人获接纳、保荐人获委任、存在做市商或经纪商获批,即构成 IDSX 的投资建议、保证或背书。
16. 客户沟通
经纪商向客户提供有关 IDSX 交易证券的资料,须确保内容公平、清楚、无重大误导;在相关情况下与发行人可得披露资料一致;并适合目标受众。除非存在具法律约束力的安排支持相关说法,宣传材料不得暗示回报或流动性有保证。
17. 技术与网络安全
17.1 系统
经纪商须维持与业务性质和规模合理相称的技术系统。
17.2 安全
经纪商须为账户认证、访问控制、加密、API 与钱包安全、密钥管理、网络安全监控、事件响应、备份及业务连续性维持适当保障。
17.3 API 接入
经纪商提供客户 API、算法交易或自动订单提交服务时,仍须对通过其系统提交的订单负责,并维持适当风险控制,以防错误、过量或滥用式订单提交。
18. 记录
18.1 须保存的记录
经纪商须保存足以还原其 IDSX 活动的记录,包括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开户、钱包关联、客户订单与成交、分配、结算指示、客户沟通、费用、投诉、合规审查、可疑活动调查,以及 IDSX 或适用法律要求的其他记录。
18.2 可查阅性
记录须以合理可查阅的形式保存,并能在 IDSX 指定期限内提供。
19. 投诉
向客户提供服务的经纪商须设立适当程序以接收、调查和回应投诉。涉及市场诚信、未经授权交易、客户资产损失、系统性执行故障、严重不当行为或可能违反 IDSX 规则的重大投诉,如与交易所有合理关联,经纪商须通知 IDSX。
20. 外包
经纪商可外包运营职能,但仍须对遵守本规则负责。重大外包职能可包括 KYC、托管、钱包或云端基础设施、订单管理、结算、网络安全、客户支持及交易监控。经纪商须妥善监督重要服务供应商。
21. 业务连续性
经纪商须维持合理安排以应对重大运营中断,并在适当情况下涵盖技术或通讯故障、网络安全事件、关键人员流失、托管或结算中断、钱包基础设施故障及无法接入 IDSX 系统等情形。
22. 向 IDSX 发出通知
如发生可能影响经纪商资格或遵守本规则能力的重大事件,经纪商须及时通知 IDSX,包括监管牌照被暂停、取消或重大限制;监管调查或重大执法行动;破产或严重财务困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客户资产重大短缺;严重运营中断;控制权变更;业务模式重大变化;严重违反 IDSX 规则;或合理预期会重大影响市场诚信的事件。
23. 资料与检查
经纪商须提供 IDSX 为监督、市场监控、调查、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还原、监管查询、结算失败、持股限制、公司行动或执行 IDSX 规则而合理要求的资料。经纪商须充分配合,不得明知而提供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资料。
24. 暂停与限制
如 IDSX 合理认为为保护投资者或市场诚信、维持有序交易、处理监管疑虑、调查涉嫌不当行为、管理结算或托管风险、应对网络安全或运营事件,或执行 IDSX 规则所必要,可限制、暂停经纪商或对其施加条件。措施可包括禁止接纳新客户或新增买入、仅允许平仓、限制证券、在法律允许时限制钱包提取或转账、限制 API 接入、要求经由其他参与者路由,或暂停经纪商资格。
25. 终止
如经纪商不再符合资格要求、停止持有所需监管许可、严重或屡次违规、不配合 IDSX、无力偿债、对客户或市场诚信构成重大风险,或申请自愿退出并符合适用退出要求,IDSX 可终止其经纪商资格。终止不免除过往交易产生的义务。
26. 客户转移与退出
经纪商停止参与时,须与 IDSX 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合作,有序转移客户持仓。IDSX 可要求安排将证券转至其他经纪商或托管人;转移或重新登记获批钱包;完成未结交易;交付客户记录;分配公司行动所得;以及让客户继续查阅历史资料。
27. 与发行人、保荐人及做市商的关系
经纪商如另行符合相关角色要求,可兼任承销商、交易参与者、做市商、保荐人或 IDSX 认可的其他参与者。兼任多个角色时,须妥善管理利益冲突。未经书面明确授权,任何经纪商不得代表 IDSX 行事。
28. 对客户的责任
经纪商须在 IDSX 规则规定范围内,对经其引入市场的客户负责。经纪商不得以 IDSX 监控取代自身客户层面的控制。除非有理由怀疑其准确性,IDSX 可依赖经纪商提供的客户资料及合规确认。
29. 与监管机构合作
经纪商须依照适用法律配合主管监管、司法及执法机关的合法要求。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为妥善运行市场或提供保护所必要时,IDSX 可与金融监管机构、执法机关、法院、制裁主管机关、其他认可市场运营者或其他人士分享涉及经纪商、其客户或交易的资料。
30. 修订
IDSX 可修订本规则。除因法律、监管、技术或市场诚信原因须即时实施外,IDSX 将对重大修订给予合理通知。修订生效后继续参与,即表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
31. 释义
IDSX《一般规则》中定义的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在本经纪商规则中具有相同含义。提及证券时,在适用情况下包括以数字代币、分布式账本记录或其他电子所有权记录表示的证券。金融产品的技术表示方式不会改变适用于相关产品或交易的义务。
32. 生效日期
本经纪商规则自 IDSX 指定并公布之日起生效。
IDSX · 经纪商规则 — 版本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