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规则规范已获准上市的股权证券中股东权利的确认、沟通和行使,旨在确保权利清晰、持有人充分了解、权益计算准确、投票有效、防止重复或未经授权投票、通过中介保障实益拥有人权利、记录一致,并避免技术问题损害权利。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股权发行人、股东、实益拥有人、经纪商、托管人、代名人、过户代理、保荐机构、投票服务提供商、数字证券基础设施提供商及其他负责管理股东权利的人士。
3. 一般原则
仅将证券代币化不会削减或改变法律权利。数字证券持有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但须遵守适用法律、组织章程、证券条款、代名或托管安排及 IDSX 规则。
4. 权利须明确定义
上市前须披露各类别的重大权利,包括投票、股息或分派、清算、优先认购、通知、会议、代理、转换、赎回、信息及其他法律或章程权利。
5. 股份类别
须分别识别各类别。不同类别的投票、股息、清算、转换、赎回、转让限制或其他权利可以不同。
6. 不得假设权利相同
证券获准上市并不表示发行人的所有证券权利相同。投资者须能够识别其具体证券所附权利。
7. 法律持有人与实益拥有人
须识别法律所有权结构,结构可涉及直接持有、代名人、托管、实益所有权、信托或其他合法安排。
8. 登记持有人
在适用情况下,登记持有人是权威登记册中记录为法律持有人的人士。
9. 实益拥有人
即使登记在他人名下,实益拥有人仍最终享有经济或其他利益。
10. 数字代币持有人
持有或控制代币本身并不自动确立股东身份,除非适用法律结构将区块链登记册确认为权威记录。
11. 权威所有权记录
须识别用于确定权利的记录,包括法定或过户代理登记册、代名人或托管人登记册、依法认可的区块链或其他合法记录。
12. 区块链与法律登记册不一致
在法律要求的范围内,发生冲突时以法律认可的权威记录为准,并须及时调查和更正。
13. 信息接收权
须提供法律和 IDSX 规则要求的信息,包括会议通知、决议、报告、公司行动、投票指示、代理安排及其他股东沟通材料。
14. 平等获取信息
在遵守法律及正当限制的前提下,同一类别持有人应能获得实质相同的信息。
15. 电子通信
法律允许时,可通过电子邮件、安全门户、经纪商或托管平台、IDSX 披露系统、关联区块链的通知或其他获批方式沟通。
16. 股东会议
会议须遵守法律、组织章程、IDSX 规则及证券权利。
17. 现场、虚拟及混合会议
法律允许时,会议可采用现场、虚拟、混合或其他有效电子形式。
18. 会议通知
须说明日期和时间、地点或接入方式、议程或决议、投票资格和登记日、代理程序、截止时间及支持材料。
19. 投票登记日
发行人可设定投票登记日。资格依适用时间权威登记册所载记录确定。
20. 投票资格
须按照法律权利计算,例如每股一票、加权投票、类别专属、受限制、无投票权或其他合法结构。
21. 不得重复投票
须防止同一经济权益通过多个钱包、经纪商或托管账户、综合账户及代名安排重复投票。
22. 持仓合并
为计算投票、持股限制、披露、类别权利或其他法律事项所需时,须合并共同实益所有权。
23. 直接投票
法律允许时,直接登记的持有人可直接投票。
24. 实益拥有人投票
通过中介持有证券时,须维持适当流程,让实益拥有人行使其可享有的投票权。
25. 代名人投票
代名人可依据实益拥有人指示、法律、托管或代名协议及证券条款投票。
26. 综合持仓
中介须保存足够的底层记录,以准确分配投票权。
27. 分拆投票
法律及运营允许时,代名人或托管人可按照不同实益拥有人指示拆分投票。
28. 代理投票
法律和组织章程允许时,持有人可委任代理人,并须清楚说明相关程序。
29. 代理核验
须核实委任持有人、代理权限、范围及指示有效性。
30. 电子委任代理
电子委任代理在法律上有效时可以使用。
31. 撤销代理
持有人可依适用法律和会议程序撤销或更换代理人。
32. 基于区块链的投票
法律允许时,投票须反映法律资格、纳入所有合资格持有人、防止重复或未经授权投票、可验证且可审计,并适当保护隐私。
33. 基于钱包的投票
钱包控制不得凌驾于法律投票资格。须将钱包关联至合资格持有人或获授权代表。
34. 基于快照的投票
快照可用于运营层面确定持仓,但除非法律允许,否则不得取代权威登记册。
35. 投票登记日前后的代币转让
须防止登记日前后持仓不一致;每项权利只分配一次,避免重复或遗漏,一致处理转让并遵守登记日。
36. 同一实益拥有人钱包间转移
同一实益拥有人在钱包间转移证券不得产生额外投票权。
37. 证券借出期间的投票
须按借贷条款确定投票权,并在相关情况下告知投资者其影响。
38. 质押或设定负担的股份
须根据法律及相关合同确定投票权。
39. 冻结证券
除非法律、法院命令或证券条款另有规定,交易或钱包限制本身不会消灭投票权。
40. 制裁限制
适用制裁法要求时,须限制或暂缓投票。
41. 所有权争议
争议解决前,可暂停权利、暂缓行使、由获认可代表行使,或依法律或法院命令作其他处理。
42. 投票指示
须说明决议、选项、截止时间、投票方式、弃权、未投票的后果及相关限制。
43. 投票选项
选项可包括赞成、反对、弃权及法律要求的其他选项。
44. 未获授权不得代投
中介不得在缺乏所需授权时行使实益拥有人的投票权。
45. 投票截止时间
须设定合理截止时间,让合资格持有人能够参与。
46. 逾期投票
除非法律或会议程序允许,否则可拒绝逾期投票。
47. 更改投票
适用规则允许时,持有人可在截止时间前更改投票。
48. 投票确认
在可行情况下,电子系统应确认已收到投票。
49. 投票完整性
须防范重复或未经授权投票、篡改、身份欺诈、系统操纵、数据丢失及其他完整性风险。
50. 投票审计轨迹
须记录投票资格、提交时间和方式、修改、代理授权、最终投票及相关管理操作。
51. 保密投票
投票应当或必须保密时,须避免不必要地披露个人投票决定。
52. 计票
须依法律、组织章程、证券条款、会议通知及投票程序计票。
53. 独立监票人
对于重大或有争议的投票,IDSX 可要求委任独立监票人或服务提供商。
54. 投票结果
按要求披露结果,适当时包括赞成、反对、弃权票数、总票数、占合资格票数比例及决议是否通过。
55. 重大决议
可包括董事选举或罢免、重大交易、组织章程或类别权利变更、合并、安排计划、资本变更、关联方交易、退市及其他须批准事项。
56. 普通决议
须达到法律或发行人组织章程规定的批准门槛。
57. 特别决议
须达到法律或组织章程规定的较高门槛。
58. 类别投票
类别权利受到影响时,须尊重单独类别投票权。
59. 类别权利变更
重大变更或取消须取得法律和证券条款所要求的批准。
60. 董事选举
须提供足够候选人资料,供持有人知情投票,包括身份、背景、董事职务、与发行人的关系、相关独立性及其他重大详情。
61. 关联方投票限制
法律或 IDSX 规则禁止有利益关系的持有人投票时,须防止计入其票数。
62. 有利益关系的股东
有要求时,须识别具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持有人。
63. 利益冲突管理
须管理涉及董事、控制人、关联方、保荐机构、承销商、经纪商、托管人及关联人士的利益冲突。
64. 股东提案
持有人享有相关权利时,须维持合法的股东决议提案和董事提名程序。
65. 少数股东权利
须尊重法律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少数股东权利。
66. 平等对待
在遵守法律和有效条款的前提下,同一类别持有人应获得平等权利待遇。
67. 不得不当歧视
管理权利时,不得在同一类别持有人之间作出不当区别对待。
68. 股息权
须依证券条款、登记日、类别权利及公司行动规则处理已宣派股息。
69. 优先认购权
须依法律和证券条款管理认购或优先认购权。
70. 清算权
须依据类别、法定顺位、组织章程、证券条款及法律确定清算权。
71. 信息权
须提供法律要求的信息;本规则不要求过度披露机密信息。
72. 查阅权
须依法管理查阅公司记录的权利。
73. 通过经纪商沟通股东信息
经纪商可能需要向持有人传递会议、投票、公司行动及发行人材料。
74. 托管人沟通
在适用情况下,托管人应合理地向实益拥有人传达其权利和投票机会。
75. 沟通时限
中介应及时传达材料,使实益拥有人有合理时间作出回应。
76. 数字证券持有人门户
IDSX 或发行人可提供门户,供持有人查阅持仓、权利、通知、投票、代理、文件及结果。
77. 投票身份核验
电子投票须采用可靠认证方式,例如 IDSX 或经纪商身份认证、数字身份、钱包签名、多因素认证或同等方法。
78. 钱包签名是认证方式,并非所有权认定
钱包签名可证明对钱包的控制,但单独并不能确定法律投票权。
79. 公司行动的关联处理
供股或红股、合并、转换、赎回及其他公司行动产生的权利,须依公司行动规则一致处理。
80. 持续披露的关联要求
重大权利变更须依据持续披露规则披露。
81. 投票权变更
证券投票权发生重大变化时,须及时披露。
82. 影响权利的代币合约变更
未经授权不得通过代码改变法律权利。技术变更影响投票时,须评估是否需要披露、持有人批准或 IDSX 批准。
83. 代币迁移
迁移期间须保留权利,避免投票丢失或重复、所有权记录丢失、不平等对待或未经授权的类别变更。
84. 私钥遗失
只要能以其他方式确立所有权,单纯遗失密钥不会消灭权利。
85. 钱包恢复与投票
钱包恢复后,须依法律所有权记录一致转移投票资格。
86. 区块链分叉
分叉不会自动产生新权利。投票须遵循依法认可的证券和所有权结构。
87. 包装或镜像代币
除非发行人和法律认可,非官方包装、镜像或合成代币不会产生发行人投票权。
88. 借贷、衍生品及合成敞口
除非依法享有资格,衍生品、差价合约、合成代币、互换、借贷及其他敞口不会自动赋予股东投票权。
89. 买票和不当影响
不得以欺骗或违法行为不当地影响投票。
90. 虚假投票指示
不得明知而提交重复或未经授权的投票、虚假代理、虚假所有权资料或其他欺诈指示。
91. 操纵投票基础设施
不得干扰系统、篡改投票、阻止合资格持有人、创建虚假身份、利用合约漏洞或以其他方式操纵投票。
92. 技术故障
发生重大系统故障时,须采取合理纠正措施,包括延长或重新开放投票、改期会议、核验投票、切换系统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
93. 重大投票事件
重大事件可能须依适用规则进行持续披露。
94. 投票对账
重大投票后,须核对合资格证券、投票、代理、代名人投票、拒绝票、弃权、重复检查及结果。
95. 投票记录
须保存足以证明投票管理适当的记录。
96. 记录保存期限
记录须按法律和 IDSX 规则要求的期限保存。
97. IDSX 信息要求
IDSX 可要求提供投票资格、所有权、代理、代名人、系统、结果、沟通及异常事项信息。
98. IDSX 审查
IDSX 可审查投票完整性、资格、重复票、关联方投票、技术故障、实益所有权或规则合规疑虑。
99. 独立核验
IDSX 可要求对重大投票结果进行独立核验。
100. 违规
违规包括剥夺有效权利、不当排除、重复或未经授权投票、未遵守类别权利、误导性材料、系统操纵、未沟通或未保存记录。
101. 执法
IDSX 可要求更正、披露、重新投票、独立审查、延迟公司行动、施加条件、转介执法或采取其他合法行动。
102. 与数字证券规则的关系
本规则须与数字证券规则一并阅读。数字形式不得损害法律权利。
103. 与投资者身份及钱包资格规则的关系
身份和钱包系统可用于认证及防止重复投票,但不得取代对股东权利的法律认定。
104. 与公司行动规则的关系
股息、供股、合并及其他股东事项须与公司行动规则一并阅读。
105. 与持续披露规则的关系
重大权利变更须依持续披露规则披露。
106. 适用法律
本规则不修改法律;其他法定股东权利仍然适用。
107. 修订
IDSX 可因应法律、监管、市场、数字证券、投票技术或运营发展修订本规则。
108. 生效日期
本规则自 IDSX 确定并公布的日期起生效。
IDSX · 股东权利与投票规则 — 版本 1.0(参考译文;英文文本为准)